极目新闻记者 陈俊
(相关资料图)
江苏南通一名6岁男孩因被生母虐待导致截肢,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目前,男孩已完成手术继续治疗,其生母被批捕,当地政府表示将托底救助男孩。
综合红星新闻、南方都市报等报道,近日,江苏南通一则“五岁儿童被生母虐待导致截肢”的求助信息引发网友关注,求助内容中写到,双腿截肢的男孩小宣(化名)称自己曾被生母用冷水泡脚、热水烫头。
3月30日,男孩亲生父亲门先生表示,小宣在做完截肢手术后,又接受了颅内高压的治疗手术,目前正办理出院,后续假肢和眼睛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
用热水烫还不给吃的
3月30日,小宣亲生父亲门先生向记者表示,他来自安徽,长期在安徽蚌埠打工,而小宣与其亲生母亲则住在江苏南通平潮镇,他每个月会给家里寄生活费。
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2日,小宣母亲打电话给他说孩子生病了,腿不能走路了。他赶回家后,发现孩子的头部有伤,带到医院检查后,CT结果显示小宣头部脑震荡,并有轻微脑出血。同时,小宣的脚趾已经发黑,之后发展到双脚全部发黑坏死,最终无法挽救。“第一节脚趾已经发黑”,他便送孩子去医院治疗。“孩子说他妈妈让他站在冷水里面 ,又用热水烫他,说(妈妈)对他不好,也不给他吃东西。”门先生说,他怀疑孩子被母亲虐待,遂决定报警。
记者从门先生提供的一份诊断证明看到,小宣出生于2017年,今年刚满6岁。他因“双足坏疽”在2月1日进行了双侧小腿截断手术,相关医疗记录显示,小宣还被诊断为多器官功能损害、重度营养不良伴消瘦、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门先生表示,平时虽然会和小宣母亲通话,但此前并不知道儿子一直受其虐待。
当地政府托底救助
门先生向记者表示:“小宣现在视力很差,眼睛这块或将很难恢复,之后还需要接受治疗。”门先生说,前期治疗费用并不算多,由他和镇政府的筹款共同支付,而后续假肢和眼睛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他也因为要照顾患病的小宣,此后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目前面临窘境。
相关筹款平台显示,门先生计划筹款30万元,目前已筹到善款将近2万元。
平潮镇妇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小宣被生母虐待的情况,该会去年曾联合相关部门与孩子母亲交涉,孩子母亲曾保证不会再欺负孩子,目前孩子亲生母亲已被警方控制。该会将持续关注事件并进行帮扶。南通市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通州区和平潮镇妇联方面非常重视,相关工作人员已去看望男童,并采取了帮扶措施,目前当地在为男童的后续治疗筹集资金。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政府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2022年学校就发现孩子身上有伤,多部门联合去和她母亲交涉后,她曾保证不会再欺负小孩。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政府政法委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镇政府第一时间介入此事,对孩子实行托底救助,同时专门成立基金会,来保障孩子后续的治疗、生活、学习,包括以后每两年的义肢更换,也会一直保障到18岁。他说,目前孩子已经回到平潮镇,由其父亲照顾。孩子的母亲则于前不久被批准逮捕。
●法律普及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了虐待罪,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到7年有期徒刑。同时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当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行为时,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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