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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老城,南京越来越“严”-世界速读

2023-02-24 10:02:39 来源:南京日报 分享到:

老城南控高9—12米,老城内停止新增大型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历史城区内高校改造原则上不得增加容量和高度……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老城功能疏解和容量控制要求,保护老城风貌,凸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我市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风貌管控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保护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规划建设的指导规定》(以下简称《指导规定》)。


【资料图】

老城更新不得突破控高要求,以成套多层住宅为主的老旧小区一般不得大规模拆除后再开发

南京老城是指明都城范围内,以护城河(湖)对岸为界,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的地区。历史城区则包含老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北京东路四片。

2017年我市就曾发布《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较好地保持了老城“近墙低、远墙高;中心高、周边低;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则进一步对高度控制、容量控制、风貌控制和老城有机更新提出细化要求。

《管理规定》提出,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老城高度管理的依据,其确定的建筑高度等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历史地段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保护规划和保护图则要求。老城南历史城区内明清传统民居类型的历史风貌区,局部新建建筑檐口高度可以适当控制在9米至12米。

此外,老城范围内现有的运动场、广场、公园等开敞空间,原则上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须占补平衡。记者注意到,占补平衡在老版规定中并未出现。且《管理规定》明确提出,采取占补平衡进行空间置换的,不得将各类开敞空间化整为零。

在城市更新方面,《管理规定》提出,以成套多层住宅为主的老旧小区,一般不得大规模拆除后再开发。老城有机更新不得以经济就地平衡为由,突破老城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引入正负面清单,更新项目不能减少开敞空间,不得新增仓储物流、批发市场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坚持“保老城、建新城”的战略方针,在加快新区建设、完善新区功能的同时,进一步疏解老城人口,合理调整老城功能。此次出台的《指导规定》,首提“正负面清单”。

具体来说,正面清单包括利用存量用地及设施改造,新增托儿所、幼儿园、社区卫生、社区养老、街头绿地等公共服务功能;对既有建筑进行功能复合利用,包括增设面向公众开放的风雨连廊、开敞空间、街道家具小品等,激发老城活力等共六类。

限制性负面清单提出,老城范围内各类更新项目原则上不应减少开敞空间。具体分为三类,即不得新增工业仓储物流、批发市场等功能;严格控制大中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现有的运动场、广场、公园等开敞空间原则上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须占补平衡。

严控老城内中小学规模,停止立项新建大型综合性和专科医院

《指导规定》对老城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的规划、建设、改造,也提出了相应的控制要求。

以中小学为例,将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中小学,特别是热点学校的轨数和班额。鼓励科学合理利用中小学地下空间。老城范围内不得新建职业教育学校。

南京老城内分布有不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指导规定》提出,位于历史城区内的高等院校,改造方案原则上不得增加建筑容量、高度,不得减少绿地率。明故宫历史城区内高等院校的改造方案应保护明宫城、皇城的传统格局,保护各类遗迹和城壕水系。午朝门至外五龙桥段道路两侧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建设。鼓励老城范围内科研院所优化布局,推进新城区科创载体建设。鼓励占用历史文化资源的科研院所逐步腾退或对外开放。北京东路历史城区内科研院所的改造方案应重点保护和展示片区山环水抱、城林相融的特色。

医疗方面,《指导规定》鼓励老城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医院向新城新区拓展,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老城范围内停止立项新建大型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历史城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除规范化、标准化改造外,不得在原地进行扩建。城南历史城区内医院的改造方案应保护中华路历史轴线,不得大拆大建。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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